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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内摩托车治理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6-12-20点击数:

关于校内摩托车治理的通知

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
近期,在校园内有学生驾驶摩托车超速超载、乱停乱放现象,严重影响校园交通秩序,存在交通安全隐患。为避免在校园内发生交通意外,经学校研究决定:

1、在校学生的无牌照、无驾驶证的机动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园。

2、教职工摩托车需经保卫处审验(驾驶证、行车证),核发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校园。

3、校内从业人员需经用工单位或部门核实,且摩托车手续齐全,方可办理摩托车通行证(有效期一年)。

4、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后,按规定时速行驶,规范有序停车。乱停乱放者交由所在单位、部门批评教育,并在校园网上进行通报,通报累计三次者,收缴出入凭证,禁止车辆进入校园。

5、具体审核发证时间为12月26-30日,地点在保卫处。

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人员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,积极配合本次校园内摩托车治理工作。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。

南阳医专保卫处

2016年12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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