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办理车辆通行证的通知
各位老师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杜绝事故发生,请有车辆的老师到行政楼保卫处综合科免费办理通行证。在出入大门时,将通行证放置在醒目位置,减速慢行,并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,严禁超速、超载。
办理通行证时请持驾驶证和行车证的复印件,并注明所在单位、部门的名称,车辆颜色,联系电话。
南阳医专保卫处
2013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