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凡计划内招收的专科生、3+2、五年制可将户口从家乡迁至学校,由学校保卫处综合科统一办理上户。
2.迁出的户口必须有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,户口上的内容要打印清楚,姓名、年龄等要核对清楚。
3.申报户口,每人必须交一寸黑白照片一张,并在《户口迁移证》右上角及黑白照片背面分别写上姓名、专业及学号的最后三位数。
4.学生户口由各院、系学工办统一收齐,交保卫处综合科。
5.委培生不能上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