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信息公告 正文

关于对校园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

作者:123时间:2023-09-14点击数:

关于对校园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

 

各部门单位

按照公安部门通知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外来务工人员管理,做到“底数清,情况明”,将我校外来务工人员及时登记备案。现将相关报备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登记范围

1.校内各餐厅、超市、商铺等外来经商及服务人员;

2.校内从事建筑、宿管、保洁、维修、水电或其他生产劳动的临时务工人员;

3.校企合作单位长期驻校人员;

4.未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在校内工作的各类临时人员(含外聘教师);

5.在专家公寓长期居住的职工家属。

二、登记内容

外来人员的身份信息、居住信息、联系方式、服务场所等信息数据。

三、登记办法

由各部门(单位)安排专人进行信息登记,并汇总填写《南阳医专外来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》和《南阳医专外来务工人员情况汇总表》,10月15日前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保卫处2号办公楼109室,电子版发送保卫处邮箱bwc6197@163.com,联系人:任老师,电话:63526100所用表格在保卫处信息公告栏内下载

四、相关要求

1.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安全责任,明确专人负责,登记做到不重不漏、准确无误,做到“底数清、情况明”,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,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。

2.用工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对所属的外来务工人员加强管理,定期开展遵纪守法教育,提高务工人员法律安全意识;定期开展矛盾排查化解,及时掌握所属人员思想动态,减少各类矛盾纠纷、安全问题发生。

3.外来务工人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。各部门(单位)聘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保卫处,以便加强管理。

4.对登记中发现的可疑人员,各部门(单位)应及时上报,保卫处将联合公安派出所进行流动人员身份信息联网比对、核查,确保学校流动人员队伍纯洁可靠。

5.登记核查属实的,保卫处为其办理校园临时出入证。离职、离校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,并交回保卫处。原有临时出入证10月16日自行作废,启用新证。

 

南阳医专保卫处

2023年9月14日



All Coppyright ©  河南省南阳医专保卫处 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