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2012年三季度校园安全防范,根据上级和公安系统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三季度工作安排,经研究,现就做好2012年暑期校园安全防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、认真对待。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站在建设和谐校园、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,以对全体师生负责的精神,高度重视安全工作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,进一步明确分管责任,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、财产安全,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。
1、制定预案。各单位(部门)要结合实际,从组织领导、防范措施、督促检查、责任落实等方面制定本单位(部门)安全工作预案。
2、强化隐患排查。各单位(部门)组织相关人员,对本单位(部门)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,建立排查台账,并上报学校保卫处备案。保卫处汇总后,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,届时学校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排查、及整改工作进行督察,对工作不力者追究其责任。
3、建立安全联络员队伍。各单位(部门)确定一名负责安全工作信息员。
4、严格值班制度。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,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。切实坚持两校区总值班制度,假日期间,必须确保联络畅通,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有关规定报告。并将暑期值班表报保卫处备案。
上述四项工作,请各单位(部门),于2012年7月5日前报学校保卫处。
三、强化责任,落实追究制。各单位、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做好本部门(部门)的安全防范的检查和落实工作。如因责任制不落实、管理不严、防范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,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