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校园内摩托车专项治理的通告
各涉学系部:
近期,发现部分学生驾驶摩托车在校园内有超速、超载及飙车现象,易造成交通事故,存在危害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隐患,为杜绝交通事故发生,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,根据交通法规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决定从12月16日起开展专项治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1、学生驾驶机动摩托车的,需持有驾驶证和行车手续并在所在系部登记备案后,方可在校园内按规定行驶。
2、严禁无牌照、无行车手续的机动摩托车进入校园。
3、外来人员驾驶机动摩托车的,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。
4、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,驾驶机动摩托车时要遵守交通法规,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/小时。
5、对超速、超载的机动摩托车和电动车一律暂扣。
在治理过程中,违反上述规定,拒不服从管理的,按校纪校规予以处理,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望各涉学系部提前做好相关宣传教育、排查摸底工作,并将排查摸底情况报保卫处备案。
南阳医专保卫处
2013年1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