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阳医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期间校园车辆停放区域划分及相关要求
各处(室)、系(部):
为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,构建稳定、安全、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,确保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顺利进行,请校属各单位人员的车辆按以下要求停放:
一、主校区:
1、1-4号教学楼、图书馆、网络中心和实验楼、体育馆、水电班工作的人员汽车,一律有序停放在学校东南角停车场上;教学楼师生的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有序停放在1、3号及2、4号教学楼之间东西路北侧。
2、图书馆、网络中心工作人员的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依次停放在图书馆大门口南侧;实验楼工作人员的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停放在地下停车场;体育馆工作人员的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有序停放在体育馆南门前指定停放位置。
3、行政办公楼工作人员的汽车,有序停放在办公楼后的停车场;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有序停放在办公楼门口两侧。
4、2号办公楼工作人员的汽车,有序停放在楼前或楼北侧规划的停车位上;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有序停放在办公楼北门口两侧。
5、食堂、超市的工作人员的汽车,有序停放在超市北门前所划停车位停放;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有序停放在餐厅北门边道的道牙上或超市东侧。
6、公寓学生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一律停放在公寓楼之间的东西区间道上。
二、东校区:
1、东校区所有工作人员的车辆有序停放在礼堂前小操场或其东、西道路上右侧;图书馆、中专部工作人员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停放在10号公寓院内车子棚内。
2、实验楼工作人员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有序停放在实验楼南边便道上。
3、教学楼工作人员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有序停放在教学楼南侧空场内,不得超过教学楼门口东侧道路。
4、学生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有序停放在对应公寓院内,11号公寓学生车辆有序停放在礼堂北边。
要求:
1、主校区教学楼门口及楼与楼道路禁停一切车辆。所有楼寓内禁停一切车辆。禁止学生在上课、放学和人员密集时段驾驶机动车(残疾学生除外),其它时间按校内交通规则执行。
2、文明行车、注意安全、禁鸣喇叭,不得超速,按规定行驶,车辆停放有序。
3、以上划分车辆停放区域涉及各部门教职工和学生的,本着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管理教育。
4、为响应低碳环保号召,建议有车教师在评估期间最好不要驾车上下班。
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2013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