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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在校学生是否信教、参加“团契”活动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5-01-12点击数:

南阳医专关于对在校学生是否信教、参加“团契”活动

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

各涉学系(院)、部:

为加强对信教学生的管理与教育,防止邪教及其它敌对势力的渗透,落实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传播宗教、发展教徒、设立宗教场所、建立宗教组织,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学生进行渗透、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在校学生是否信教及参加“团契”有关事宜排查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。对学生信教进行排查处理,是加强学生爱国主义、民族团结、党的宗教政策教育的有效举措,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切实负起责任,做到逐个了解、逐个排查,确保工作全覆盖,取得应有的实效。解决学生信教问题,除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外,还要加强对学生的关爱、管理和监督;要主动进行帮助,为他们排忧解难,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,自觉抵制宗教观念的影响。

二、排查范围。全体在校学生。

三、排查时间。2014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。

四、排查内容

1、是否有学生信仰宗教,信仰何种宗教;

2、信教学生的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年月等个人基本情况;

3、是否定期参加宗教组织活动、团契等有关情况。(详见附件)

五、排查方法

1、由各涉学党组织牵头,逐个了解学生是否参与宗教活动及“团契”有关情况,对承认参与宗教活动的学生登记造册。

2、对掌握的信教学生名单,经核实后填写《学生信教情况调查表》(详见附件),并于10月10日前发送至保卫处。联系人:尹广鑫,联系电话:63529197。邮箱:bwc6197@163.com。

六、分类处理。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,要结合信教学生具体情况,落实下列分类处理措施:

1、对于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、利用极端宗教势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,必须严肃查处。

2、对于笃信宗教,或成为宗教职业者,经教育不改的,应劝其退学,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。

3、对于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,经过批评教育,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,可作限期改正处理;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,劝其退学。

4、对于受宗教观念影响或迫于社会、家庭的压力,曾参加一般性宗教活动,但本人承诺今后不再信教及参加宗教活动的学生,要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,帮助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摆脱宗教的束缚。

5、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,不能发展入党。

附件:南阳医专学生信教情况调查表

中共南阳医专组织部 南阳医专保卫处

2014年9月

南阳医专学生信教情况调查表

单位名称: 排查时间:2014年9月10日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年龄

民族

教别

教派

教内

职务

参加教

内活动

家庭

住址

联系

电话

备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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