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我校电动车充电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
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,保护人身财产安全,维护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》要求,现就加强我校电动车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知如下:
1、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。
2、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。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教学楼、学生公寓、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车充电专项检查,及时消除隐患。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充电的,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;校防火委将定期开展电动车充电火灾防范工作专项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。
3、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;引起火灾,造成严重后果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南阳医专防火委员会
2018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