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的若干意见》(豫发〔2014〕15号)和省综治委《关于
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》(豫综治委〔2014〕11
号),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决定在
全省开展“平安校园”创建活动。特制定创建工作实施办
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,以建设“平安河南”为奋斗目标,
深入开展“平安校园”创建活动,扎实推进校园平安建设,
以校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,不断提升全省平安建设整体水
平,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实现中原崛起、河南振兴、
(一)秩序好——治安保卫工作组织领导有力,管理科学,机构健全,制度落实到位;实现以视频监控为主的技防和人防、物防全覆盖;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健全;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到位;建有治安室,按标准配备保卫人员、保安人员和必要的防护装备;有应急处置方案,安保人员作用发挥良好。
违法犯罪;无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;无邪教组织活
(三)校园稳定——无群体性事件;无安全责任事故;无越级集体访和极端上访事件;无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。
(四)师生满意——师生安全感和对平安校园建设的满意度在90%以上。
(一)单位自评。学校按照创建目标和标准,结合实际,开展自查自评,写出自评报告;
(二)主动申报。学校自评后,主动向所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;
(三)逐级考评。考评工作自下而上进行,先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联合综治、公安部门进行考评;
由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,各级公安机关协同配合。
头,会同省综治办、省公安厅组成考核验收组,负责考核验
(五)同一个单位,具有直属关系、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机构,可与主管学校共同创建或单独创建。参加共同创建的要在报告中注明,一并考评验收。
的,由省教育厅、省综治办、省公安厅联合发文表彰,授予省级“平安校园”牌匾。
三年届满制。对于获得“平安校园”的学校重划、重组、
撤销、分立、合并的,“平安校园”荣誉自行终止。更名的
“平安校园”的牌匾不得再悬挂。被撤销的平安校园,其匾
严重的,撤销“平安校园”荣誉。(1)领导班子成员中受
到党政处分或被判刑的;单位干部职工发生严重刑事案件被
判刑的。(2)被综治部门实行挂牌整治、“一票否决警示”
或重点管理的。(3)师生满意率低的。(4)发生重大刑事
案件、治安案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。(5)创建工作滑
坡,不符合“平安校园”条件的。(6)因违法违纪被新闻
建设的重要举措,是维护校园稳定和保证校园安全的具体抓
手。各地教育行政、综治、公安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切
实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制定实施计划,精心安排部署;要广
泛发动,动员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加;要加强宣传,积极营
造浓厚的创建氛围;要统筹协调,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
建设工作考评体系,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。对组织不力、效果不好、群众安全感低的地方和单位,将取消平安建
设评先资格。凡被评为省级“平安校园”的学校和创建工
合理、公开透明、求真务实的原则。要坚持标准,严格程序,真正把基础工作扎实、创建成绩突出,在当地、在全省
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。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推
荐谁负责的原则,认真细致的做好考评工作,严把质量关。
要广泛了解社情民意,认真接受社会监督。要严格遵守考评
纪律,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定,确保“平安校园”创建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