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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阳医专保卫处职责

作者:时间:2013-03-09点击数:

保卫处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,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:

1、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,不断总结经验,提高工作效率;

2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当地治安综合治理领导部门、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及校领导的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部署;

3、 及时向学校党委行政及分管校领导汇报工作,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及时修订工作方案,并组织实施;

4、根据上级业务机关的要求和部署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;

5、制定和实施高校内部保卫工作制度,组织、指导和督促学校各部门、单位和师生员工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;

6、按照学校规定,加强对全处工作的管理,严格执行考勤制度,并组织好年终总结及阶段性工作的考核讲评,表彰奖励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先进个人;

7、组织全处同志定期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,开展案例分析,不断提高全处同志的政策业务水平;

8、根据工作需要,报分管校领导批准,召开不同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会议,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,安排部署工作;

9、坚持处务会议制度,认真听取不同意见,坚持民主决策,执行集体决议。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,抓住典型,总结经验,推动和改进工作;

10、检查各部门内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,研究和解决内部保卫工作的问题,采取消除各种不安定事端和治安隐患的措施;

11、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、国家安全、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和法制观念、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;

12、做好动态信息工作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;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;协助国家安全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;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校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;

13、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设施、技术防范措施,防止盗窃、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;建立和管理群众性学生治安服务组织,群防群治,搞好内部防范;

14、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;维护教学区、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;

15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;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;

16、负责校内外来人员和单位的治安管理,管理在校园内务工、经商、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;

17、校内车辆和交通秩序管理;

18、开展工作调研,不断提高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层次和水平;

19、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

20、做好全处同志的思想政治、生活福利和家属工作;

21、积极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和分管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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