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将南阳市防委会宛防安〔2010〕7号《关于印发全市“守护中原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部门情况,认真贯彻落实。
各县市区人民政府、防火安全委员会,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:
为确保元宵节及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,按照全省统一要求,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制订了《全市“守护中原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为切实做好元宵节及全国“两会”期间消防安全工作,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,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,自2月28日至全国“两会”结束,在全市部署开展“守护中原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,现制订方案如下:
市政府成立“守护中原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市公安局副局长路书剑任组长,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郭华杰任副组长,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。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,具体负责组织、指导专项行动开展。
(一)党政首脑机关,广播、电视、金融、交通、通讯枢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供油、供水、供电、供气等重点单位。
(二)灯会、庙会、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。
(三)烟花爆竹及孔明灯(许愿灯)的销售点和燃放集中区域。
(四)商场(超市)、集贸市场、批发市场、宾馆饭店、歌舞娱乐、车站候车室、学校、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。
通过专项行动,切实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,关停取缔一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场所,依法拘留一批严重违法人员,有效遏制违规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现象,全力预防亡人火灾,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,确保全国“两会”期间不发生来自南阳消防的干扰。
(一)全面排查检查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要通过召开动员会议、举行启动仪式等形式,对元宵节及全国“两会”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推进“守护中原”行动扎实开展。各级要围绕整治重点,组织公安、消防、安监、工商、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交通、商务、旅游等部门,开展拉网式排查,全力整改火灾隐患。各行业、系统要在本行业、本系统由上而下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,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,限期整改,跟踪督办。要发动各社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,对存在的火灾隐患,能够立即整改的,必须立即整改;不能立即整改的,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、整改期限、整改措施。
(二)开展孔明灯集中清剿行动。各级要组织公安、消防、安监、工商等部门,按照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非法生产销售燃放“孔明灯”的紧急通知》(豫政办明电[2009]23号)要求,以建筑工地、文物景点、加油加气站、油库、燃气储备站、可燃物资仓库、机场净空控制区及其周边区域为重点,联合清剿孔明灯,对违反规定生产、销售“孔明灯”的,工商部门要依法取缔并没收产品;对违反规定燃放“孔明灯”的,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坚决防止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事故。
(三)集中夜间清查。2月28日、3月4日和3月10日,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治安、消防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联合行动,集中开展夜间清查整治,严厉惩处堵塞疏散通道、锁闭安全出口、违章动用明火、违规留宿人员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。专项行动期间,各级消防机构严格落实“每日一查”、“每日夜查”制度,各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每天人均检查单位不少于5个,其中夜查不少于2个。
(四)严格大型活动审批。各级公安机关、消防部门对元宵节期间举办的大型庙会、灯会、焰火晚会等群众性活动要提前介入,逐一登记造册,彻底澄清底数,并认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,一律不予审批。
(五)强力督改重大隐患。对省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通报的32处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,辖区政府要实行领导分包,并实施责任连带,对不能按时整改销案的,一并追究分包领导的责任。行动期间,政府领导要对分包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逐一检查,逐一上门指导,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进一步加快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程。同时,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、可能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场所,要坚决予以查封。
(六)实施重点场所现场监控。各级消防部队要强化对重点单位、重大活动场所的“六熟悉”训练,制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,在火灾事故易发时段扎实开展实战演练,对重要的庆典集会场所必须派出官兵现场执勤,死看硬守,确保万无一失。2月28日和3月1日晚,全市消防部队在保证正常执勤秩序的前提下,要派出执勤车辆和官兵开展流动巡逻。
(七)逐级督导检查。各县(市、区)要成立督查组,采取分工负责、分片包干的办法,对“守护中原”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。市消防支队机关干部除必要的值班人员外,其余人员全部进驻基层县(市、区),确保每个基层大队都有机关干部蹲点。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14个督查组,对各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。
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政府“六个必须”和省公安厅“硬十条”措施,做到“四必停”、“四必拘”,依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。
(一)对具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,当地消防、安监、工商、文化等部门要撤销、暂扣相应行政许可,坚决予以关停。
1、烟花爆竹销售点防火间距、消防设施和用火用电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,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;
2、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市场、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、营业的;
3、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;
4、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,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。
(二)对具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,当地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要坚决予以行政拘留。
1、违反消防安全规定,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、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(许愿灯)的;
2、商场市场等违章使用电熨斗、电烙铁、电暖气、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,拒不改正的;
3、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、锁闭安全出口、停用消防设施,经通知拒不改正的;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,全国“两会”更是举国关注,做好元宵节及全国“两会”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意义特殊,责任重大。对此,各级尤其是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,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、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,发扬不怕疲劳、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,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,确保元宵节及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全市火灾形势稳定。
(二)严格执法,重拳整治。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,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刚性措施,硬起手腕、重拳整治,该停业的必须停业,该取缔的必须取缔,该拘留的必须拘留,始终保持严惩违法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。对于严重违法行为,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,共同取证,联合查处,依法从重从严处理。市消防支队将根据网上执法数据进行执法效益排名。
(三)强化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充分依托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及户外视频、亮角落等新兴媒体,不间断地播发消防公益广告、火灾警示片、发送消防警示短信;每天组织消防宣传小分队,出动消防宣传车深入庙会、烟花爆竹燃放场所、繁华街区、商业区及人员密集场所,播放消防宣传影视片,发放消防宣传资料,展出消防知识图版。要认真组织社会单位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,加大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力度,切实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。
(四)落实责任,严格追究。元宵节及全国“两会”期间,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,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,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;发生较大以上火灾,或连续发生亡人火灾的,县市区年终消防评先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县市区政府要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写出专题报告;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,严肃追究政府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。
行动期间,各地要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,并认真填写《全市“守护中原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》(附后),于每天上午8时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。清查整治行动结束后,各地要认真进行总结,并及时上报。
附:1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包督办县市区分组